为进一步遏制货运车辆超限运输行为,提高科技治超水平,义乌市公路管理局拟于2018年1月1日零时,开始启动动态自动称重检测和车辆抓拍识别系统采集货运车辆超限运输信息,并于事后对超限运输车辆所有人、驾驶人或管理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义乌市S103省道和金义东公路非现场执法系统,经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检定合格,检定依据为JJG 907-2006。
二、启用动态自动称重检测和车辆抓拍识别系统的路段:S103线K147+800m和金义东公路K26。
三、违法超限运输处罚地址:义乌公路管理局(北苑街道150号,联系电话0579-85470113)或103省道义乌超限运输检测站(大陈镇前山工业区联系电话:0579-85966726)
特此公告。
义乌市公路管理局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