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用于购买商业健康保险,近日,义乌稠城街道的丁女士拿着社会保障·市民卡到保险公司去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结果被拒之门外。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通过丁女士的市民卡APP,查询到她3年前有多次精神疾病就诊记录,因此不予受理。丁女士十分纳闷,因为她从未患过该类疾病。后来一问,才得知她妹妹一直有精神障碍,丁女士的父亲曾使用她的医保卡为其妹妹购药。
为了能重新购买商业保险,丁女士到义乌市医保处,提出想退回当初医保报销费用和删除就医记录的要求。殊不知,使用他人社保卡用于就医购药,是违法行为。目前,该起违规套取的医保基金已悉数追回。
据了解,近些年义乌市医保待遇水平稳步提升,尤其是普通门诊待遇进一步提高,个别参保人员贪图利益,使用他人社保卡就医以享受更高的报销待遇,义乌市医保处已多次查处该类违规、违法行为。
“《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社保卡作为参保人员就医凭证,仅限本人使用。冒用他人社保卡就医,套取医保基金,属于违法行为。”义乌市医保处负责人提醒,违规使用社保卡已纳入义乌市个人信用管理失信范围。一旦被查处,将影响到个人信用。同时,通过社保卡就医,疾病数据将记录一生,无法修改和删除。今后,医保处还将加大查处力度,也欢迎广大市民举报,以杜绝该类违法违规行为,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