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3月6日讯(记者 龚书弘 编辑 祝璐)今天(3月6日),义乌市人民政府公布了胜利(一)区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图以及相关公告。
据悉,征收范围为:丹溪北路-城中西路-国贸大道围合而成的区域(胜利二区及部分沿街建筑除外,详见附图),红线范围面积约33万平方米,建筑总面积约30.3万平方米,涉及总户数约2578户。
征收工作启动后,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义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规定,相关部门暂停办理房屋征收范围内下列事项或行为,暂停时间为2018年3月6日至2019年3月5日。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附属物;
(二)办理户口的迁入和分户,但因婚姻、出生、回国、军人退伍转业、经批准由外省市投靠直系亲属、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等原因必须办理户口迁入和分户除外;
(三)以被征收房屋为注册地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四)改变房屋、土地用途;
(五)房屋的分割、转让、租赁和抵押;
(六)已依法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尚未建造完毕的房屋的续建;
(七)房屋装饰装修;
(八)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在房屋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不得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当增加部分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