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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义乌胜利(一)区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图公布

发布时间: 2018-03-06 07:37:43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记者 龚书弘 编辑 祝璐

  中国义乌网3月6日讯(记者 龚书弘 编辑 祝璐)今天(3月6日),义乌市人民政府公布了胜利(一)区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图以及相关公告。

  据悉,征收范围为:丹溪北路-城中西路-国贸大道围合而成的区域(胜利二区及部分沿街建筑除外,详见附图),红线范围面积约33万平方米,建筑总面积约30.3万平方米,涉及总户数约2578户。

  征收工作启动后,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义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规定,相关部门暂停办理房屋征收范围内下列事项或行为,暂停时间为2018年3月6日至2019年3月5日。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附属物;

  (二)办理户口的迁入和分户,但因婚姻、出生、回国、军人退伍转业、经批准由外省市投靠直系亲属、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等原因必须办理户口迁入和分户除外;

  (三)以被征收房屋为注册地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四)改变房屋、土地用途;

  (五)房屋的分割、转让、租赁和抵押;

  (六)已依法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尚未建造完毕的房屋的续建;

  (七)房屋装饰装修;

  (八)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在房屋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不得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当增加部分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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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祝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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