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3月15日讯(义乌商报记者胡木水 通讯员 楼翩翩) 3月4日,一名持有网购来的《出生医学证明》女子,到义乌市公安局大陈派出所给其女儿办户口。3月8日,义乌警方发现该女子递交的《出生医学证明》是一份假证。3月12日,这名涉嫌买卖并使用假证的女子,被义乌警方依法处以了10日的行政拘留。
今年42岁的程某,是1998年从江西广丰嫁到义乌市大陈镇上坑仁村的,与丈夫楼某结婚办理过结婚证,并生有一个儿子。
夫妻俩共同生活了15年后,因感情不和,最终在2011年分道扬镳。
离异后的程某,接着与原稠城街道(今福田街道)全宅村的罗某组成家庭,未办理过结婚证。2013年5月,程某生了个女儿后,因罗某仍然与前妻住在一起,关系未理清,所以她一气之下,就把女儿带回到江西老家让其母亲带领。
当年,程某想给女儿上户口,但苦于非婚生育,没能开出《出生医学证明》。程某说:“为了能给女儿上户口,我曾到大陈镇政府向计生工作人员咨询,如何才能上户口的问题。工作人员回答说,根据规定,得交好万元罚款。”
因为交不起罚款,程某遂向一个在义乌务工的江西赣州女老乡诉说了难处。那名老乡说可以通过网购弄到《出生医学证明》,不过得花100元钱。程某当即同意并要求老乡帮忙,3天后,那名老乡果然帮她购买了一张《出生医学证明》。时光荏苒,一晃5年过去了,程某的女儿到了上幼儿园的年龄。
3月4日,程某拿着网购来的《出生医学证明》,专程到大陈派出所窗口给女儿办理户口。大陈派出所的警务人员,发现程某持有的《出生医学证明》,纸张和防伪标签均属于正常,但凭着多年的办证经验,又感觉到眼前这份证明有点不对劲。本着让群众少跑腿的原则,警务人员还是先受理了程某的申请。
3月8日,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的警务人员,仔细审阅程某递交的证明,发现与正规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公章上有细微的差别。办案民警朱滇峰随后到陈某分娩女儿的医院调查了解,该院行政科负责人说,陈某持有的《出生医学证明》,不是他们医院出具的。目前,义乌警方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将程某的《出生医学证明》予以罚没。她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之规定,所以被警方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