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义乌市根据国家国土整治示范区项目的要求,在土地整理过程中,树立生态发展新理念,采用四结合的方法,最大限度地保护、维护和改善了生态环境,保障了耕地的安全和可持续利用。
地处浙江中部的义乌,以发达的小商品经济闻名。同时,义乌也是资源小市,全市土地总面积110450公顷,其中耕地面积29020公顷,建设用地18724公顷,土地利用结构呈现“五山一水三分田,一分交通居民点”的格局。在国土资源整理工作中,义乌市围绕“保护、保障、挖潜、维稳、固本”的总体要求,强化调控职能,优化资源配置,走集约用地的发展之路,着力构建生态型土地整理新模式。
一是农业规模效益与生态安全相结合。义乌市在佛堂镇投资831.69万元,建成面积4028亩的生态环境示范项目。为使项目建设更具科学性,突出生态环境安全保护,在项目区建立农田林网、水系林网和道路林网,形成农田防护林体系,使农业规模效益与生态安全相结合,既提高了产量,又保证农地的安全和可持续利用,防止农业生产中生态灾难的发生。
二是增加耕地与保护生态相结合。义乌市生态型土地整理改变了传统的U型设计,特意在排水渠中设计生态板,便于生物爬行,在田块出水口设计一定深度的沉土井,防止泥土流失,设计生态型田间道路,除运送农产品、肥料外,各种生物可以在廊道上栖息通行,辅面以土料为主,利于花草和生物的生存,既增加了耕地,又保护了生态环境。
三是工程标准化设计与生态化设计相结合。义乌市在生态型土地整理示范区的工程设计中,充分考虑工程建设对地下水资源、区域滞洪能力、土壤环境、社会环境的影响,设置了防洪能力,排滞能力、排涝能力等具体指标,对工程的生态可持续进行评价,达到生态化要求。
四是生态规划设计与实施全过程相结合。在土地整理示范区建设中,义乌从土地整理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包括以后的项目评价中,均考虑生态安全问题,并把生态规划设计列入土地整理实施过程中,土地整理的各个环节均按照生态土地整理模式的要求进行,保证土地整理中生态安全。
记者:黄平陈溪光周瑜
刊于2005年10月10日《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