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浙江省第四轮强县扩权改革的唯一试点城市,472项原先只有地级市享有的权限近日扩大到义乌市。
2006年11月,浙江省委、省政府发文启动“新一轮强县扩权改革”,以扩大县级政府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为重点,调整和规范省、市、县三级政府的事权关系。这次扩权改革在前三次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义乌市政府经济社会管理权限,除重大社会事务管理等事项外,赋予义乌市与设区市同等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前,义乌市扩权工作已经实施。
据了解,扩权改革后,义乌市原须经金华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审核报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批准和管理的事项,改由义乌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审核并直接报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审批;原由省级有关部门授权、委托或交办金华市有关部门批准和管理的事项,改由省级有关部门以授权、委托或交办的方式下放给义乌市。
义乌市扩大的472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包括:省发改委的地方企业发行债券初审,粮食、棉花等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报;省经贸委的拍卖企业设立审核,煤炭经营资格审核;省财政厅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国资流失案件的立案和查处;省工商局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省银监局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支行筹建、开业的初审,银行业金融机构分支机构升格初审……
浙江省政府指出,今后,省级部门制定和下达的各类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计划和指标,凡是安排到设区市的,都扩大到义乌市。
据了解,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省曾先后于1992年、1997年和2002年三次出台政策措施,开展强县扩权改革。在2002年的扩权改革中,浙江将313项原属地级市的经济管理权限下放给17个县(市)和萧山、余杭、鄞州3个区。这一改革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发展。
记者:岳德亮
2007年4月10日《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