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城西街道于宅村一块35亩的耕地被个人承包,用来堆放废品、养猪和办煤场,搭建多处违法棚房。这不仅违反土地管理有关法规,而且把环境搞得又脏又乱,当地群众意见很大。最近,义乌市启动责任单位牵头协调机制,由城西街道牵头,该市公安局、国土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环保局等单位组成联合行动小组,对违法建筑进行强拆,使事情得到圆满解决。
群众反映的问题,有时光靠个别部门无法解决。若是百姓反映集中的事情一拖再拖,容易激化不和谐因素,甚至影响政府形象。针对这一情况,义乌市推行责任单位牵头协调机制,破除部门间体制机制的障碍,整合力量解决群众关注的复杂问题。
义乌市“两创两提”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有了牵头协调机制,进一步转变部门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行政效率。为提高效能,义乌牵头协调机制规定,如果属于自己的分内事,部门不负起牵头协调责任,贻误工作时机,导致总体目标无法实现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是参与单位因协调沟通不积极或不配合,导致工作受影响,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和具体承办人的责任,并通报批评。
2011年08月20日浙江日报刊发
记者 翁浩浩 通讯员 陈兴弟 龚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