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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获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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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乌: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获批

  昨天,记者从义乌相关部门获悉,国土资源部已发文批复同意《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专项方案》,义乌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建立起适应国际贸易综合改革的土地管理新机制,把义乌市建设成为科学发展先行区、改革创新实验区、耕地保护示范区、节约集约模范区。

  《专项方案》提出要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定期评估和动态调整制度以及新的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方式。土地规划中会优先保障国际贸易相关的重大平台和项目建设,在下达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时给予支持,重点支持现代商贸流通业和金融、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以及国家扶持的战略新兴产业发展用地,限制向一般性传统产业项目供地,禁止向“三高两低”项目和不符合产业政策项目供地。探索对贸易改革涉及的产业用地供地方式和供地年限进行差别化管理。

  要完善耕地保护机制,按照数量、质量和生态三方面管控的要求,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建设集中连片高标准基本农田,实行永久性保护。对于保护耕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义乌要探索建立财政补贴为主的耕地保护基金。

  在优化土地利用方面,义乌要探索节地新技术、新方法和新模式,完善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和考核机制、激励和约束机制、监管和责任机制,实现“十二五”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下降30%以上。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支持、鼓励民间资本投资主体以市场交易、合资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存量国有建设用地。通过强化土地税费等经济手段对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激励作用,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在推进“地下义乌”建设中,鼓励开发农用地地下空间。

  未来,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义乌允许村自治组织对新申请宅基地的住户开展宅基地有偿使用试点,探索出农村宅基地自愿退出激励机制。按照“同地同权同价”原则,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鼓励和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共同举办企业。

  为及时化解国土资源执法中的各类社会矛盾,有效制止和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义乌还会探索建立国土资源巡回法庭和土地公安。

  接下来,义乌会在省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的指导下,制订出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

  2012年12月14日《都市快报》刊发

  记者:董齐

  
编辑: 楼菲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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