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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停放秩序 义乌共享单车考核办法再“升级”

发布时间: 2018-05-08 09:35:01 来源: 浙中新报 作者: 夏斌婷 毛佳睿

  根据义乌的实际情况,在1月5日出台的老考核办法基础上,《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考核办法(试行)》于5月4日“升级”出台。新的考核办法除了扣除相应的考核分和信用分,还明确了对考核成绩优秀的企业将有怎样的激励措施,通过返还车辆、奖励信用分等多种手段,促进企业主体参与、自主整改,确保单车停放有序。

  信息化技术手段

  与传统日常检查并行

  新的考核办法亮点有:采用信息技术化手段,对单车停放秩序和维护情况进行动态监管。由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各大队、信息采集员队伍对辖区内共享单车停放情况进行日常检查,通过执法通对单车乱停放等情况进行拍照上报,并由执法局指挥中心将问题派发至各企业,企业接受指令,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反馈。

  激励措施与约束手段并重

  1月5日出台的老考核办法对义乌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实行“红黑榜”,通过检查实行扣分制“亮红牌”,主要强调了约束措施。

  新的考核办法中,除了明确对考核成绩不佳的企业将采取怎样的处罚措施,提出了排名第一且考核分高于90分的企业,执法局将返还代清理的库存20%~30%的车辆;月考核分数90分以上的企业,加0.5分信用积分的奖励措施。

  排名第一的企业无须将车辆调离义乌;排名第二的企业要在5个工作日内将本企业3%的车辆调离义乌,逾期未调离的,将由执法局代清理;排名第三的企业要在5个工作日内将本企业5%的车辆调离义乌,逾期未调离的,将由执法局代清理。

  简化细则,注重实际操作

  取代繁冗的项目

  老的考核办法对企业运营维护、投放安排、整改处置情况等制定了详细的规定和扣分标准,过细过繁,对企业的考核扣分需要一项项进行核对,也不利于执法队员在日常工作中进行实际操作。

  新的考核办法精简了20余条项目,以整改率、整改时间和数据报送情况作为考核标准,提高了执法队员日常检查的效率,也减少了企业运营维护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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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楼菲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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