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浙江省义乌市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公安机关会同相关部门采取停止传输、消除等处置手段,去除网上侮辱、歪曲烈士的信息。这是英雄烈士保护法于今年5月1日施行以来,浙江省首次针对英雄烈士保护案启动公益诉讼相关程序。
5月3日,义乌市检察院检察官在当地互联网论坛里发现,有人肆意侮辱、诋毁、歪曲于2016年先后在佛堂镇嘉博朗毯业有限公司火灾、北苑街道洁康管业有限公司火灾中牺牲的二位烈士邹宁浩、王燊(义乌市公安局消防支队消防战士邹宁浩于2016年12月被公安部批准为烈士,佛堂专职消防队战斗一班班长王燊于2016年12月被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烈士),浏览量超过10万人次。
为加强对英雄烈士的名誉保护、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义乌市检察院决定立案并展开调查,检察官赴民政、消防等部门调取原始材料,对上述恶意信息进行证据保存。
根据英雄烈士保护法赋予检察机关的职权,经上级检察院同意后,5月9日,义乌市检察院对这一浙江省首例侮辱、诋毁烈士名誉案实施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义乌市公安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公安机关会同相关部门采取停止传输、消除等处置手段去除侮辱、歪曲信息,并对相关言论人员进行教育,加强对网络运营者的监督管理,督促网络运营者采取切实手段,保护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