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
2.严禁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
3.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
预付卡。
4.严禁滥发钱物,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
5.严禁超标准接待。
6.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活动。
(载自《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可为”“不可为”规范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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