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义乌市公安局、浙江警察学院起草的《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工作规范》顺利通过公安部验收。这意味着,由义乌市公安局“创造”并进行标准化试点应用的《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工作规范》,从此正式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此标准不久将由公安部发布,在全国范围内适用。
据悉,义乌从2005年开始就大规模建设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到2010年,共建成派出所监控中心14个、监控探头3873个,道路上也设置了智能卡口65套、卡口式电子警察30套,可随时监控各类交通违规行为。另外,社会自行投资的监控探头也达4万余个,自动报警用户超过5000户,几乎成就了一个“天罗地网”。
2007年10月,公安部指定义乌市公安局承担视频监控工作标准化试点工作。试点期间,义乌市公安局出色完成了《公安科技强警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建设任务书——监控工作标准》规定的试点工作内容,获得公安部科技强警标准化验收组一致认可,最后形成“国标”版的《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工作规范》。(陈正明毛应勇贝远景钱江晚报201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