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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实施市场采购贸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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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乌国际贸易改革试点取得重大突破。义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正式获得海关总署等部委批覆,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标志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在对外贸易体制创新、构建新型国际贸易制度框架方面取得重大成果。

  据了解,国务院2011年3月批覆同意的《浙江省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中,将探索建立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为核心的新型贸易体制机制作为义乌改革试点的首要任务,从国家层面制度设计的高度明确了“市场采购”发展方向。经过2年的研究完善,2013年4月,国家商务部、发改委、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外汇局联合印发《关于同意在浙江省义乌市试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函》(商贸函〔2013〕189号),同意在义乌试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指在经认定的市场集聚区采购商品,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在采购地办理出口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前期试行情况表明,“市场采购”是适应义乌小商品贸易多品种、多批次、小批量、拼箱组货出口和主体多元等特点的新型贸易方式,是现行旅游购物贸易方式的升级版,极大地促成了基层创新与顶层设计相结合。

  助中小微企走向世界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确立以来,义乌市相关部门不断创新监管办法,陆续探索、推出一系列便利化、规范化举措,拓展了对外贸易发展空间,外贸出口快速增长。今年前三季度,义乌市实现出口171.8亿美元,同比增长20.8%,其中市场采购贸易出口126.2亿美元,同比增长17.8%,占全部出口的73.5%。

  义乌海关负责人表示,义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实施,是在总结升华义乌市场采购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创立了一种适合小商品出口的贸易方式,解决了现有贸易方式“不合脚”的问题,为中国广大中小微企业走向世界搭建了一条便捷的贸易通道,是对国际贸易管理体制进行的一次有益探索,也是在国际贸易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化改革、先行先试的一次生动实践。

  刊于2014年11月9日《香港文汇报》

  记者:白林淼

  
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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