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十一项规定,义乌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免去:
王献华的义乌市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孙建英的义乌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贾明明的义乌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义乌市人大常委会
201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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