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义乌人社部门向社会公布两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浙江海旭电子有限公司欠薪案件:浙江海旭电子有限公司拖欠41名劳动者工资48.7万元。经义乌市劳动监察大队查实后,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但该单位逾期未履行。4月26日,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5月15日,公司法定代表人钱则民被公安机关抓获。5月16日,钱则民付清员工工资。
义乌市巫兵兵箱包厂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义乌市巫兵兵箱包厂拖欠11名劳动者工资117078元。经义乌市劳动监察大队查实后,去年10月17日,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但该单位逾期未履行。10月23日,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12月24日,箱包厂经营者雷良珠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今年4月28日,雷良珠通过家属付清员工工资。5月2日,义乌市法院依法判决雷良珠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