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管理的不到位、临聘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等原因,临聘人员的违纪违法案件依然还在发生。这不,前不久某街道就有群众举报来了……
2018年5月16日,该街道纪工委接到群众举报,称有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向服务对象索要好处。随即,该街道介入调查。
原来,就在前一天的5月15日下午16点许,派出所协警陈某信、陈某翔和街道劳务外包单位派遣人员刘某三人一起到某村一工厂内进行暂住人口登记和安全生产消防检查。工厂接待之后,三人竟主动向企业老板和主管索要好处,该厂主管只得分别给了每人1包中华香烟。
让人大吃一惊的是,由此,还牵出一起刑事案件。三人中的刘某,实际上已不止一次这样做了。调查显示,在2018年4月20日至5月9日期间,其多次独自上门对辖区内的租客或房东进行消防检查,提出整改问题后基本于当天进行复查,对未整改到位的租客以上报街道为要挟,索要财物,每次500元至2000元不等,累计达7次7000元之多。现刘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已被刑事拘留。
最终,陈某信、陈某翔、刘某三人均被解除劳动关系。对于这两名协警来说,真可谓是“只因一包烟,丢掉小饭碗。教训深不深,人生有污点”。
执纪者说:不可否认,临聘人员的管理是一大难题,一个明显的问题是,政府机关赋予其行使的公权力,与其所受的约束不相匹配,同时其滥用公权力产生的收益与违纪违法的成本不相匹配。只要这两个不匹配存在,临聘人员的违纪违法案件就很难杜绝。因而,我们的努力方向,一是不断加强对临聘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压缩其操作空间。二是加大其违纪违法成本,让其“一朝受罚、处处碰头、终生含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