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8月31日讯(记者 张金蓉 编辑 何冬圆)8月30日下午,中国义乌网发布了《全民节水时刻义乌新城吾悦广场还有“水上狂欢”?》报道,引起了广大市民的关注,为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随即前往了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江东大队。
义乌吾悦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及负责“水上嘉年华”活动执行方均表示,活动的开展并没有浪费水资源。目前,义乌吾悦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因涉嫌违反《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已由执法局江东大队立案调查。
主办方:一次注水 中途补过水
30日晚,记者在执法局江东大队遇到了前来接受调查的义乌吾悦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前期主管边先生。他表示,“水上嘉年华”活动设备于8月15日进场,当天就取用了商场内部室内消防栓的自来水注入水池。一直到8月30日,中途因池水外溅进行过补水,但整体没有进行更换。
边先生表示,公司要求运营方活动开展时不使用室外消防栓的水,整体活动要保证安全和效果,具体更换几次水、怎么换,是活动公司需要考虑的事情。在得知义乌限水通告发布后,公司也联系过活动公司探讨是否取消活动,但考虑到活动只有几天时间并且已经在进行,所以继续开展。
问及如何保证水质,边先生表示,“如果觉得水质不干净了,可能需要换,但是如果他们没有更换,那水质应该是可以的。”
8月30日下午4点30分左右,吾悦广场在活动现场大屏幕上发出的通知显示,“水上嘉年华”大水池开放时间截止至8月30日22点,小水池正常开放至8月31日晚上22点。对于活动时间的调整,边主管解释为“活动明天就结束了,所以设备从上午开始就陆陆续续撤掉了,这是广告公司自己的安排。”
边先生表示,活动用水情况将和活动公司再进行对接、核实。
活动运营方:没有补水 水质合格
据了解,“水上嘉年华”活动由苏州张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责运营,记者联系了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左女士。她表示,“水上嘉年华”活动相关设备于8月12日左右投放使用,水池取用的水为自来水。由于受义乌近期多暴雨天气的影响,他们不仅没有新加入自来水,还向外排放了多余的水。
为保证水质,工作人员会向水池投放消毒剂、除藻剂、沉淀剂等相关药剂,每天对水池进行吸污处理。左女士表示,水质一直有送检,都是合格的。对于如何检验,她表示,他们会使用相关试剂进行检测,甲方也会取水送检。当记者向其再次确认甲方是否有取水送检这一操作,左女士又说,“这个我不知道,应该是有吧。”
左女士表示,他们举办这一活动是有履行相关手续的,节水通知发布后,他们也向相关部门咨询过。当记者询问履行的手续是向哪里报批的,左女士没有回答,并表示“现场很忙”,随即挂断了电话。
执法局江东大队:已立案调查
而就在记者关注吾悦广场“水上嘉年华”事件的同时,执法局江东大队也在对该事件进行调查。据了解,8月29日上午,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江东大队“女子巡查组”在新城吾悦广场周边开展市容环境巡查,对广场内部金街区域也进行了巡查,并将巡查情况反馈给了所辖中队。
当天下午5点多钟,执法人员再次来到吾悦广场金街,现场巡查后在商场室内一处消防栓发现有消防水带连接,但此时消防栓未开启。经查,该处消防栓为义乌吾悦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所有,涉嫌在非常抗旱期拒不服从限水措施行为,执法人员当即发放《接受询问(调查)通知书》,要求相关负责人到执法局江东大队接受进一步调查。
8月30日下午,执法人员对吾悦广场“水上嘉年华”各水池容量、水深等进行现场测量,其中成人池32m×6m×0.5m,儿童池6m×9m×0.25m,两个消毒水池为1.6m×2.5m×0.21m,涉及水量约110立方。30日晚上,义乌吾悦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来到执法局江东大队接受调查。
随后,执法局江东大队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义乌吾悦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在非常抗旱时期开展“水上嘉年华”活动,违反了《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要求其在8月30日晚上10点前立即纠正违法行为并清理现场。目前,该案件已立案调查。
记者翻阅了《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该条例第五十五条显示,在非常抗旱期,有关单位和个人拒不执行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规定(限制工业、服务业用水,暂停高耗水工业、服务业用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据了解,8月30日晚,吾悦广场“水上嘉年华”活动大小水池都已责令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