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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婴出生3天就被生父卖了 义乌警方驱车17小时成功解救

发布时间: 2018-10-22 17:08:38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龚书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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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办案民警一行回到义乌。

  中国义乌网10月22日讯(记者 龚书弘 编辑 童晓)今年42岁的李大姐是河南人,在义乌务工。9月中旬,李大姐儿子小辉(化名)的二胎女儿出生了,年纪轻轻的她一下子成了2个孙女的奶奶,让身边人羡煞不已。

  按理说,儿媳妇刚刚生完孩子,正是坐月子养身体的时候,李大姐表示,自己会像大孙女出生时一样,照顾好儿媳妇健健康康地出月子。可没想到,这一“合理”的请求却遭到了小辉毫无理由的拒绝,一边拗不过儿子,一边又照顾心切,李大姐只好自己在出租房内做好“营养餐”,每到饭点送到儿子的屋里。

  “就刚出生的时候见了几面,之后不让我照顾,我只能把饭菜送到门口,进都不让我进去。”谈及送餐,李大姐有些委屈,也十分无奈。直到国庆期间的某天,李大姐将早饭送到门口,发现是儿媳妇开的门,便顺势进门想要瞅瞅小孙女。

  “我孙女呢?去哪儿了?”环顾一圈也不见自己的小孙女,李大姐便质问儿子,而儿子的闪烁其词,让愤怒的李大姐走进了义乌市公安局北苑派出所,协助警方一点点揭开了小辉卖掉亲生女儿的犯罪事实,并亲手将儿子送进了看守所。

办案民警成功解救女婴。

  “领养费”败露拐卖事实

  留下信息以解“思念之苦”

  “他们夫妻俩都是97年的,没有工作,估计小孙女就是被卖了。”一走进派出所,李大姐便将内心的怀疑告诉了民警。

  随即,民警将小辉夫妻俩传唤至派出所,进行分开询问。起初,小辉一口咬定孩子是被“送”给了湖北的一对夫妇抚养,但小辉妻子透露的一个细节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女方称丈夫告诉她,这对湖北夫妇是9月下旬将孩子抱走的,当时留下了4万元的‘领养费’。”民警告诉记者,这所谓的“领养费”让警方有理由怀疑这是一笔交易。

  经警方进一步询问,小辉的谎言不攻自破,道出了背后的实情。他说,自己和妻子暂无工作,经济负担重,在二胎没出生时便萌生了“卖孩子”的想法。“之后通过网络寻找买家,期间不少人都加了我微信。”小辉告诉记者,因为一下子买家太多,他还特地进行了甄别,最终确定了湖北那对夫妇。

  据小辉介绍,在二胎出生后他看见是一个女儿,便更加坚定了把孩子卖掉的想法。“一出生,我就把照片发给湖北夫妇,对方非常满意,两三天后就谈拢了价钱,并且开车过来把孩子接走了。”小辉说,他还特地留下了对方的身份、住址等信息,“万一以后老了想看看,还能联系上。”

在湖北恩施市,张某的母亲抱着孩子,正在接受警方调查。

  “求子心切”无奈铤而走险

  警方驱车17小时成功解救女婴

  获得买家信息后,义乌警方立即着手展开调查。“我们最担心的就是,买家是职业的人贩子,将孩子买入了迅速转手,一旦中间环节出岔子,后果不堪设想。”侦办民警朱校京告诉记者,所幸通过与湖北警方的联动,逐步排除了这对夫妇进一步拐卖孩子的可能性。

  10月15日,义乌警方驱车17个小时,来到湖北省恩施州。据了解,涉嫌购买被拐儿童的湖北籍夫妇是恩施市沙地乡人,男的姓张,女的姓徐,结婚10多年都未能有孩子,才不得已通过网络去寻找,想要领养一个孩子。

  “见到张某一家,他们还是比较配合的,知道自己涉嫌违法,全程都非常主动配合我们的调查。”朱校京说。

  据张某透露,自己和妻子都在外务工,结婚10多年一直没有孩子,过去也去武汉、上海等地检查过身体,花了不少钱。前些年,张某曾想前往当地民政部门办理领养手续,但由于种种原因也没能如愿。“近段时间,家里长辈越发着急,全家求子心切的氛围越来越浓,之后才想到去网上买一个。”张某说,看到小辉发布的信息后,便加了他的微信,后来小辉将孩子的照片发给他后,母亲非常满意,当即便包了车,举家从湖北赶到义乌,快速完成了交易。

  据了解,孩子被卖掉时,仅仅出生3天,到了湖北后,孩子主要由张某的母亲负责照养。

在湖北恩施市沙地派出所内,张某的母亲抱着孩子,正在配合警方调查。

  目前,张某等人因涉嫌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被警方刑事拘留,而小辉也因涉嫌拐卖儿童罪被送进了义乌市看守所。

  10月19日,在义乌警方的护送下,女婴顺利回到了义乌,重新回到了家人的怀抱中。

  在此,义乌警方郑重提醒,领养孩子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办理领养手续。国家对领养孩子有着严格规定,领养人应向当地民政部门提出领养申请,民政部门对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会为当事人办理领养登记,发给领养登记证,以便办理孩子户口,私自领养属于违法行为。一旦发现被骗,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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