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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正式签署AEO互认安排 义乌对日进出口企业更享便利

发布时间: 2018-10-30 08:04:12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吴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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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义乌网10月30日讯(义乌商报记者 吴峰宇 )日前,我国与日本正式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和日本国海关关于中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和日本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制度互认的安排》。至此,中国海关已经与9个经济体36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AEO互认安排,对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出口额已经占到我国出口总额的43.33%。

  近年来,我市与日本经贸往来日趋频繁,据义乌海关提供的数据显示:今年1-9月,义乌对日本出口6.4亿元,同比增长9.4%;进口1.8亿元,同比增长21.1%。

  AEO即“经认证的经营者”。按照国际通行规则,海关对信用状况、守法程度和安全管理良好的企业进行认证认可,对通过认证的企业给予通关优惠便利。实现互认后,AEO企业的货物在互认国家和地区通关可以享受便利化待遇,能有效降低企业港口、保险、物流等贸易成本,提升国际竞争力。

  根据互认安排,中国和日本海关将对来自对方AEO企业的货物直接给予以下4项便利措施:在开展风险评估以减少查验和监管时充分考虑AEO资质;对需要查验的货物,在最大程度上进行快速处置;指定海关联络员负责沟通联络,以解决AEO企业通关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在主要基础设施从贸易中断恢复后,致力于在最大程度上为进口自对方AEO企业的货物提供快速通关。

  
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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