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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闻客户端】义乌发放首本众创空间“工位号注册”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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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在线义乌11月12日讯(浙江新闻客户端记者 龚望平 通讯员 刘哲 斯孝刚)11月11日,在义乌创业的张丽燕拿到了自己的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这也是义乌市发放的首本众创空间“工位号注册”营业执照。

  张丽燕只是义乌众创大军中的一员。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创业者的眼界得到极大拓展,创业的门槛也大幅降低,群众创业创新的热情空前的激发,“众创、众包、众筹、众扶”的创业形式和创业领域不断涌现。

  201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众创空间是指辖区范围内由独立机构运营,为创业者创新创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创业场所和综合服务的平台。

  作为客流、商品信息聚集的洼地,义乌每年吸引着大批创业者,掀起了一波创业创新的热潮。电商村、文化创意园等创客集聚区纷纷涌现。近年来,义乌市也明确提出要聚力打造众创空间,从提供场地资源、扶持政策等多角度促进众创空间发展。据统计,目前该市经认定的众创空间有10家,其中2家被认定为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入驻众创空间的创业团队达101个,其中大学生创业团队29个,从事电商创业的团队有97个。

  张丽燕团队入驻的万营创客中心,起步于2015年9月,短短1年多时间里,已有26个项目入驻,其中两个创业项目已成功孵化。目前有13个团队、67名创客在这450余平方米的办公空间内谱写自己的创业梦想。

  张丽燕团队创业的项目是智能技术研发,首批车载智能设备已委托加工出了样品。“已经有金融机构表示出投资的兴趣。但是只有项目名称还不够,对方要求我们有法人主体资格。”

  然而,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需要提交住所证明材料。张丽燕入驻众创空间,使用的是众创空间提供的免费创客工位,并没有与众创空间所在房屋的所有人发生租赁关系,因此提交住所证明材料十分困难。

  为了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切实解决众创空间内的创业者合法主体问题,义乌市市场监管局下发了《义乌市“众创空间”企业登记操作办法》,明确了经认定的众创空间内,经营行业为“电子商务、软件开发、文化创意、动漫游戏、艺术设计等现代服务业”的主体,可办理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不含分支机构)营业执照。

  “将现代服务行业创业者在众创空间中的具体办公位置——‘工位号’进行住所登记,这是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过程中,基层实践产生的一种新型的住所登记模式。”义乌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科负责人介绍。2013年,义乌市率先开展“电子商务秘书企业”及托管电商企业登记,没有办公实体的电商企业可以使用商务秘书企业的住所作为企业住所注册。“工位号注册”理念与此一脉相承,是“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新理念的自然衍生。

  实行“工位号注册”适应国家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要求,和鼓励现代服务初创企业创新发展的政策导向。创业者依托众创空间所提供的各种硬件及软件,只要一个小小的“工位”,就可以完成主体登记注册,省却了办公场所租用的巨大费用,为初期创业者节省大量创业成本,切实降低了创业门槛和经营风险。

  据悉,为深入推进“工位号注册”,下一步义乌市场监管局将开通“工位号注册”绿色通道,为众创空间内企业提供集中办理服务;同时将提前介入,上门服务,为众创空间提供登记咨询辅导,为企业简化手续的同时,进一步缩短办事时间,更好地助推全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编辑: 楼菲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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