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由中国司法部主办的上合组织成员国丝绸之路法律服务国际论坛在浙江义乌市召开。
本次论坛以“推动‘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促进区域经济繁荣发展”为主题,围绕“上合组织成员国框架下‘一带一路’愿景与行动”“法律服务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双边与多边合作机制”等议题进行深入讨论。
司法部部长吴爱英介绍,司法部将通过此次论坛,在既有的上合组织成员国司法部长会议机制下,逐步建立起上合组织框架下的“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法律服务委员会”,作为政府间法律服务合作机制和平台,整合各成员国的法律服务资源并加强顶层设计,统筹“一带一路”建设法律服务合作。
“中国律师应创新法律服务、加强法律合作,在企业个人‘走出去’的过程中,律师应由‘跟出去’变为‘陪出去’,最终实现‘领出去’,更好发挥法治在‘一带一路’中的引领推进作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吕红兵说。据他介绍,2012年以来全国律协制定了《第八届全国律协涉外高素质律师领军人才培养规划》,建立了由348名涉外律师组成的人才库,并从上述人员中分步骤选拔出114名律师分赴境外参加培训。
在浙江义乌,有21名特殊的外国人:来自19个国家,擅长多国语言、熟悉中国国情、深谙调解之道……由他们组成的涉外调解队伍,成立3年多来共调解涉外纠纷318起,涉案金额4919余万元,为中外客商挽回经济损失2659余万元。而在此次论坛中,义乌这一创新经验就引起了中外来宾的热议。
“与法院诉讼相比,仲裁具有裁决易于执行、当事人意思自治、高效快捷、程序保密等诸多优势,因此可考虑将仲裁作为‘一带一路’争议解决的优选方式。”国家发改委国际合作中心国合丝路产业合作促进办公室主任袁兵说。
中国公证协会副会长黄群认为,公证可为各类民商事活动主体架起联通的桥梁,系起互信的纽带。“应将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与进一步拓展公证职能相结合。”黄群说。
《人民日报》( 2016年11月30日1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