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上午,义乌市殡仪馆内哀乐低徊,庄严肃穆中共义乌市委、市人民政府在这里隆重举行在“12·16”火灾救援中英勇牺牲的邹宁浩消防烈士的追悼会。灵堂内悬挂着邹宁浩烈士的遗像,遗像上方是“沉痛悼念邹宁浩同志”的黑色挽联,烈士的遗体被百合花和松柏簇拥,消防战士肃立在两旁,护卫着战友的英灵。
公安部消防局宣传处周久经处长、省公安厅金伯中副厅长、省公安厅政治部江锡华副主任、省公安厅现役办黄润生主任、省消防总队陈子浩总队长、金华市军分区程友敏司令员,省消防总队傅绍荣参谋长、防火监督部周志忠部长,金华市副市长、义乌市委副书记、市长林毅,金华市公安局项平副局长,金华市消防支队汤勇政委,义乌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小忠,义乌市委常委、公安局詹肖冰局长等各级领导和邹宁浩烈士家属、生前好友、义乌市公安系统民警、驻义部队官兵、北苑街道、企业代表、新闻媒体记者以及协会、商会代表等共计400余人参加遗体告别仪式,另有义乌和周边地区闻迅赶来的近3000名群众参加追悼大会。义乌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小忠。
自12月16日邹宁浩烈士在火场英勇牺牲以来,公安部夏崇源主任,公安部消防局于建华局长、王沁林政委,省委常委、省公安厅徐加家厅长,省消防总队陈子浩部队长、梁云红政委,金华市委副书记、暨军民市长,金华市委常委、义乌市委盛秋平书记等领导先后做出批示,要求不惜一切代价救伤员,做好善后工作,并大力宣传表彰邹宁浩同志的英勇事迹;省消防总队陈子浩总队长,梁云红政委,金华市委常委、义乌市委书记盛秋平,金华市副市长、义乌市委副书记、市长林毅等领导还专程看望慰部烈士家属、指导善后工作。近两天来,义乌市及周边地区近10万社会群众自发赶到殡仪馆吊唁英雄和慰问家属,近1000多个花圈摆满灵堂内外。
上午9时整,在轰隆的礼炮声中,追悼会正式开始。全体参会人员首先向邹宁浩烈士默哀、三鞠躬。义乌市委常委、公安局詹肖冰局长致悼词。省公安厅政治部江锡华副主任宣读了公安部政治部批准邹宁浩同志为“革命烈士”批复和省公安厅追记个人一等功的表彰决定。12月19日,公安部批准邹宁浩同志为革命烈士,省公安厅也为邹宁浩烈士追记个人一等功。
随后,邹宁浩生前好友、浙江法制报记者陈立波,烈士生前帮扶的贫困学生郭小会同学代表分别发言,深切缅怀了与烈士生前朝夕相处的点点滴滴,以及英雄生前的先进事迹。他们深情发言感染着现场的每一个人,声声叹息,句句揪心!白发人送黑发人,人世之悲,莫过如此。金华市副市长、义乌市委副书记、市长林毅代表义乌市委、市政府讲话,并详细介绍了邹宁浩烈士生平事迹和灭火救援中光荣牺牲的英雄壮举。人们强忍着悲痛,默哀,鞠躬……向烈士致以最诚挚的敬意。
追悼会上,省消防总队总队长陈子浩、政委梁云红代表省消防总队党委和全省消防官兵向邹宁浩烈士表示深切的哀悼,对烈士的亲属致以亲切的慰问和崇高的敬意!并号召全省消防官兵深入学习两位烈士崇高的思想境界,为保卫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再立新功,以实际行动告慰烈士的在天之灵。
追悼会结束后,邹宁浩烈士的家属将带着英雄的骨灰回到家乡武义,再回金华烈士陵园安葬。上午11时30分,披挂素带的灵车缓缓驶出殡仪馆,穿过他们战斗过的土地驶向他们的家乡,虽然天空下起毛毛细雨,气温非常低,但沿途两边早已站满了近万名陆续赶来送别英雄最后一程的社会各界群众。他们或手握菊花,或拉着横幅和挽联,“英雄们,一路走好!”“消防烈士,永垂不朽!”“义乌人民的好儿子”“人民不会忘记你们”“火焰中,他们的青春没有缺席”……义乌人民用实际行动表达着对消防烈士的深情厚谊,他们用充满泪水的双眼目送英雄离开他们为之奉献生命的土地。(陈文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