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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火场记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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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6日16时35分,浙江省义乌市北苑经发大道洁康管业厂房突发大火。在这场持续5小时的抢险救援中,一名特殊的消防战士永远地走了,他叫邹宁浩,是义乌市公安消防支队宣传员,年仅29岁。

  尽管事发当天邹宁浩并不值班,但得知火情后,他仍坚持主动请缨,携带宣传器材赶赴火场。为了更好地拍摄到具有震撼力的影像,真实地记录现场,他不断寻找最佳拍摄地点,突然,一条橘红色的巨大火舌“轰”地凶猛蹿出,迅速引燃周边大量易燃塑料制品。很快,邹宁浩被无情的大火和浓烟吞噬。官兵们最终发现邹宁浩时,他静静地趴在地上,双手却紧紧将烤化了的照相机护在胸前……

  作为火场逆行的记录者,邹宁浩入伍11年来,忠诚履行一名“战地记者”职责,亲历一场场火灾,摄下一个个火场镜头,在中央、省、市级媒体刊登了3万多篇新闻报道,先后多次立功受奖,曾被公安部消防局评为“全国消防部队优秀报道员”、先后3次被浙江省消防总队评为“全省消防部队宣传报道先进个人”,今年11月还出版了消防作品集《都市火魂》。

  金华国美电器火灾纪实、浪莎袜业集团大火、盐酸泄漏事件……每一次火场都惊险万分,每一个镜头都惊心动魄,这些都是这位烈火英雄用青春和汗水记录下的,是他还原了都市火魂生命绽放的精彩瞬间。

  
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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