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支持创建农村电子商务专业村。凡达到市三星、四星、五星电子商务专业村建设标准的,一次性分别给予达标村30万元、45万元、60万元的补助。
二是鼓励第三方平台在义乌设立市级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达到“义乌市农村电子商务市级服务中心建设标准”的,给予20万元补助,连续补助三年。
三是鼓励第三方平台在义乌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村级服务站(点)。达到“义乌市农村电子商务村级服务站(点)建设标准”并开业经营的,给予一次性5000元补助;该服务站(点)第一年度代购交易额达到30万元或便民服务笔数达到2000笔以上的、第二年度代购交易额达到50万元或便民服务笔数达到3000笔以上的、第三年度代购交易额达到80万元或便民服务笔数达到4000笔以上的,分别每年给予1万元补助;该服务站(点)组织本地产品在平台上销售,年销售额达到20万以上的,每年给予2000元的补助,补助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