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9月20日)下午,记者从义乌社投集团了解到,义乌首批货币化安置凭证现已发放完毕,稠江街道下沿塘村和佛堂镇湖滨两个村18户选择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权益保护价补偿置换的村民成为尝鲜者,金额共计350.85万元。
据介绍,货币化安置凭证具体分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凭证和新社区集聚建设权益保护价安置凭证两种。新社区集聚建设权益保护价安置凭证是指,在集聚建设的过程中抵缴高层公寓购房款后,支付给集聚对象以补偿其可置换权益面积价值的票据式凭证。安置凭证面值为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和填写式(适用于10万元以下)等五种,仅限经登记的所有人及其直系亲属使用。
新社区集聚建设权益保护价安置凭证面值是指集聚对象的可置换权益面积价值;可使用价值是指安置凭证用于购买商品住房时可抵用的金额,包含面值及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部分;可兑现金额,是指未经使用的安置凭证在期限届满后由社投集团予以兑现的金额。
以面值100万元的安置凭证为例,安置凭证用于购买商品住房的可以按115万元抵交房款,购买商业用房或办公用房的可以按110万元抵交房款,有效期届满以后未使用的可以向社投集团兑现105万元。
作为《义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义乌市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政策的重要补充,义乌市政府已于8月初出台《义乌市货币化安置凭证管理办法》,再到首批货币化安置凭证顺利发放,为期不过两个月。
与省内外其它地区的类似政策相比,义乌的货币化安置政策更灵活且用途更广泛,不仅保障了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人和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对象的合法权益,丰富了房屋征收的安置补偿模式,同时也为建设美丽义乌、加快促进城市有机更新,迈出了坚实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