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5月9日讯(记者 张学坤)近日,义乌市大陈镇灯塔村网格长胡仁飞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在灯塔村燕窝地带有两个大型埋地罐体,涉嫌非法储存销售柴油。
接到网格反馈后,大陈镇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联合市场所、派出所、安监所组成联合执法队,于5月8日前往现场核查,通过现场调查取证,发现该储存点在未取得相关部门批准的许可手续下,擅自储存销售柴油油品。同时,联合执法队还发现,该储油点的作业环境极不规范,现场未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执法人员当场查封扣押非法柴油500公斤,并对该非法储存销售柴油窝点进行取缔。据大陈镇安监所中队长翁滨峰介绍,目前,非法油样品已被移交至中石化做相关数据检测,检测报告将于与市场监管所的笔录一并移交至大陈镇派出所,对案件作进一步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应当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通过此次多部门联合执法,大陈镇打击了非法储存销售油气资源的行为,同时也消除了一处重大安全隐患,保障了附近的公共安全和居民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