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原区委副书记、区长
郭慧强严重违纪违法案剖析
2018年9月24日,对于如今已身陷囹圄的郭慧强来说,注定是个永生难忘的日子。
这一天,是他接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前夜,也是他失去自由前与家人一起过的最后一个中秋节。这天晚上,他家祖孙四代相聚在位于东阳某高档小区的家中吃了一顿团圆饭。数月之后,郭慧强在忏悔书中痛心疾首地表示,“多想让时间就永远定格在这一刻”。
这是他设定的理想人生,然而剧情并没有如他所愿。
2019年4月19日,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郭慧强受贿案公开宣判。经审理查明,2010年至2018年,郭慧强利用担任东阳市委常委,东阳经济开发区城北工业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六石街道党工委书记,东阳市副市长,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金华市婺城区委副书记、区长等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建设、工程推进、资金拨付、职务调整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其妻子先后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所送的现金、购物卡等,共计价值人民币559万余元。
最终,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郭慧强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对郭慧强受贿所得赃款赃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宣判后,郭慧强当庭表示服从判决。
心态失衡贪念起
这是一个让郭慧强铭记终生的转折。
在外人看来,这个转折是去年中秋节后郭慧强接受组织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或者更早一些,是当时省委巡视组对婺城区的机动式巡视。而他自己最清楚,他真正的人生转折,早在购买某高档小区的那套房子之时就已经开始。
出身东阳农村的郭慧强自幼好强,小时候家里兄弟姐妹四个,外婆请来的算命先生唯独说他不是大学生,他发誓一定要出人头地,结果却成了全村第一个大学生。毕业安排工作,他遭到人生的又一次冷遇。为此,他赌气要为家族争光。一路奋斗,他硬是从一名普通乡镇干部干起,以“拼命三郎”的作风和干劲,一步步走上了区长的岗位。
然而这种不甘示弱,也成为他性格中的一把“双刃剑”。1996年,郭家搬到东阳县城居住,在城中村一套普通房子住了16年之后,郭慧强开始生出一些异样感觉。
2012年,郭慧强由东阳市委常委、东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改任市委常委、副市长,分管发改、规划、建设、国土等关键部门,上门请他帮忙解决问题的人,几乎踏破了他家的门槛。
不过,郭家相对偏僻的位置,着实让他有些尴尬。“由于房子不起眼,有人来访时都要打好几个电话才能找到,找到了又因为小区老旧,没有多余的车位停车了。”让郭慧强更加心生波澜的是,几乎所有来过他家的人都会说上一句,“市长,你住的都不如一个科长,该换房了”。
说的人多了,郭慧强的心态开始渐渐失衡。原来看起来很温馨的家,现在看来都是毛病了:房间太小了、庭院太老了、间距太窄了、汽车也停不了。他越来越觉得住在老宅和自己的职位严重不匹配,是该换房了。何况现在自己分管这一块,总比别人有更多机会。
郭慧强开始请人寻找合适的房源,不久就传来了好消息。东阳当地起家的一家房地产公司某小区还有几套排屋留着,只要他想购买,房地产公司可以按照2009年开盘销售价再打折出售。
郭慧强后来坦言,当如此巨大的诱惑摆在面前那一刻,他也曾有过犹豫和不安:“价格这么低会不会违反纪律,出事情咋办?这样的机会是选择拥有还是舍弃?”然而,虚荣心最终还是战胜了内心的不安。心存侥幸的郭慧强一直试图用“法不责众”来宽慰自己,“这么多领导干部都住在这里,我住能有什么事?”不承想,正是思想上的自我麻痹,让他一步一步滑向违纪违法的深渊。
彼时的郭慧强,早已将“纪法”二字抛之脑后,眼里看到的只有房地产开发公司看得起自己的“情意”,满脑子想的是近500万元的房款该从何而来?于是在这一年,在朋友资金的大力支持下,郭慧强买下了这套以自己家庭收入根本无法承担的600多平方米排屋。终于,他把自己推向了违纪违法的深渊。
权力观错位敛钱财
接下来的情节,在常人眼里有些夸张又老套。
房子到手了,那些打着歪主意的“猎人”们似乎从郭慧强身上嗅到了味道,纷纷在恰当的时机用恰当的方式“凑上来”帮助他“解决问题”。
装修钱不够,马上有人送来80万元,同时还送来30多平方米的花梨木,说是自家装潢多余的;有人不仅帮忙采购材料,还垫付了100多万元的材料款;甚至庭院里栽种的罗汉松、房子里摆放的家具电器,统统有人“凑巧”送来。面对这些主动找上门的“好意”,郭慧强直言难以抵挡,更舍不得放弃。
或许当时,这些都是他认为的一个副市长职位理应匹配的东西。然而正是这种错误的权力观,让郭慧强在违纪和违法犯罪道路上越走越远。
其实,“拿公权换私利”在郭慧强身上早有苗头。早在2004年,郭慧强曾赴西藏援藏挂职,接触了代购虫草的生意。“过去我给朋友代购一些虫草,觉得这是好事,现在觉得吃亏了,要赚一点回来。”郭慧强利用自己的挂职经历,竟和妻子赵某一起做起了虫草买卖,开起了“夫妻店”。由郭慧强联系自己管辖范围内的企业主购买虫草,赵某负责包装发货,夫妻二人一唱一和从中赚取差价。2010年至2016年期间,郭慧强通过为某集团有限公司从西藏代购虫草的方式进行经营活动,从中获利12万元。
一前一后,夫妻联手。郭慧强在前,拿公权换人情;赵某在后,以人情换私利。被“围猎”的大门由此也就悄悄打开了。
违规借贷便是其中之一。素有“建筑之乡”之称的东阳,民营经济发达,民间资金借贷活跃,由于郭慧强任东阳市副市长后分管的部门掌握了不少资源,自然成为不少房地产开发商竞相追逐的目标,纷纷以民间借贷为名,通过支付利息方式进行利益输送。
此前提供低价购房机会的某房地产公司,再次向郭慧强伸出橄榄枝。原来,他购买该公司排屋时,仅支付了部分房款。签订购房合同的第二天,原本应用于支付房款的200万元居然以其妻的名义又借给该房地产公司,同时按年息18%收取高额利息。10个月后,郭慧强收到该房地产公司支付的30万元利息。
尝到甜头的郭慧强用这套排屋向银行抵押贷款300万元,并以年息25%转贷给另一家房地产公司,至2014年10月共违规获利106.85万元。当某汽车销售公司老总有事请托郭慧强帮忙时,郭慧强又授意妻子出借200万元给该公司,每月收取3分利息。
由此,和郭慧强曾经一起工作过的同事、下属也纷纷投其所好。如郭慧强曾经任职过的六石街道下属某村党支部书记吴某,帮助其联系经营矿产生意的老板陈某,出借本金50万元,约定月息5分,利息一季度一付。结果陈某由于经营不善,后来无力再退还本金及支付利息,在明知这一事实的情况下,郭慧强仍先后收受吴某给付的7个月高息和本金,共计67.5万元人民币。
然而,只赚不赔的买卖,终究不会长久。以“利息”之名,行“贿赂”之实,早已是众人皆知的“老把戏”。“其实都是有事求我帮忙的,是变着法子送我好处的。”郭慧强坦言。尽管如此,在虚荣和贪婪面前,郭慧强仍然心存侥幸、自欺欺人。错位的权力观,已经让郭慧强再也无法回头。
一意孤行悔已迟
俗话说,纸包不住火。
事实上,早在2014年郭慧强一家搬入新房没多久,就有人举报他低价购房的问题。金华市纪委专门派人调查取证,郭慧强与其兄、其妻和房地产公司经理一起商量,伪造了2009年其兄交过34万元定金的发票,同时重新开具2012年的完税发票并加上“2009年支付定金”字样,确保“合理低价”双保险,顺利“混”过了调查。
此后,郭慧强的提拔,让他一度以为自己已经“漂白”。而且机会又一次来临,2018年5月,因为婺城区原区委书记提拔,组织上让郭慧强临时负责区委工作。可就在这一关键节点,又有人举报,省纪委监委遂对其展开调查,这次他没能轻易“过关”。
眼看多年的努力马上要“修成正果”,郭慧强不甘心就此放弃,准备继续掩耳盗铃、自欺欺人。
当年8月,省委巡视组进驻婺城区。郭慧强如坐针毡,但仍在巡视谈话中作了虚假说明,之后更是耍小聪明“临时抱佛脚”,还让某房地产公司一名财务人员做伪证来对抗组织调查。
在被留置前,郭慧强还一直与相关行贿人员进行串供,伪造证据材料,将受贿苗木款虚构成欠款,将房地产公司的200万元巨额贿赂伪装成他人的投资款,将管理服务对象的行贿款伪造成为他人垫付的本息,等等,企图逃避审查。“最终的结果现在看来显而易见,不过就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郭慧强如是说。
当时看不破,直到被留置,郭慧强方才后悔,“名利都是过往云烟,与尊严、自由相比一文不值”。回首来路,他曾是家里的骄傲、业务的标兵,从来没有因身居陋室、衣着朴素而感到羞耻,从来没有为钱多钱少发愁,老父亲当年对他“要当清官、好官”的嘱托还犹在耳边。然而,从那一套“看似符合身份,实则并不匹配”的房子开始,郭慧强日渐增长的虚荣心和贪欲让他越过了党纪国法的界限,他的“错位”人生愈演愈烈、歧途难返。
“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也许直到郭慧强真心忏悔的那一刻,他才又一次回想起自己曾经的这句座右铭。殊不知,忘记初心、执迷不悟,一度认为要靠提升房产品质等外在物质条件来匹配自己身份地位的他,已在歧路上走得太远、太远……
(载于《中国纪检监察报》作者颜新文吕玥杨文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