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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深化结婚生育户口“一件事”联办 线上线下同步办理

发布时间: 2019-10-31 09:23:52 来源: 浙中新报 作者: 记者 金晓英 通讯员 龚君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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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记者从义乌市民政局获悉,自10月16日起,我省全面启动结婚、生育、户口“一件事”联办。而这项工作已于10月10日先行在义乌试点,依托省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婚育户”联办模块,进一步深化婚育户“一件事”改革,增加了户口登记信息婚姻状况变更事项,提高了联办实现率。

  婚育户“一件事”联办

  结婚生育户口“一件事”联办,即婚姻登记、生育登记、户口迁移及户籍信息变更实现“一表申请、平台联办、限时办结”,变“三件事”为“一件事”联办。其中,生育登记、夫妻投靠落户联办根据当事人自愿申请。

  新人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可同步办理户口登记信息、婚姻状况变更,并由登记窗口即时提供生育登记服务卡、符合条件的夫妻投靠落户“一件事”联办申请服务。

  线上线下同步办理

  婚育户“一件事”分别采用线上线下两种办理方式,市民可根据实际需求,自行选择“网上申请”或“现场申请”方式办理。

  如选择网上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完结婚登记后,办理人可根据婚育户“一件事”联办方式,自行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业务中台实现联办,省公共数据平台实现申报材料数据共享,提供生育登记服务卡、户口登记信息、婚姻状况变更、婚姻登记预约等相关事宜“网上办”“掌上办”或“码上办”。

  若在现场申请,婚姻登记窗口通过“浙江省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联办申请模块,自动获取结婚登记相关信息,通过询问当事人,补充填写相关信息后自动生成《浙江省结婚生育户口“一件事”联办申报表》,由当事人签名确认后,上传原件至系统。

  另外,需办理户口登记信息婚姻状况变更的,系统会自动将联办申请信息实时推送给公安机关。申请夫妻投靠落户的,系统将申请信息推送至公安机关后,经迁入地派出所审核,符合落户条件、材料齐全的,予以办理;材料不齐备的,由迁入地派出所一次性告知申报人补齐相关材料后到窗口办理。

  申请生育登记事项的,由指定乡镇(街道)在线审核,1个工作日内形成电子版“生育登记服务单”,发送至当事人邮箱。

  适用对象

  此次“一件事”联办适用于双方均为浙江省户籍或一方为浙江省户籍的结婚登记当事人,且仅限当事人结婚登记当日申请联办,涉外、涉港澳台和华侨结婚登记不实行联办。

  办理完结婚登记手续后,当事人如暂时不想联办生育、户口事项的,以后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等进行申报。

  据义乌民政部门介绍,实现婚育户“一件事”联办后,办事群众可少提供50%以上的材料,减少50%以上的办理时间,由至少“跑三次”变为“最多跑一次”。

  

【专题】义乌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

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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