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义乌廿三里街道某水果店经营者刘某计划在周末开展促销活动,于是像往常一样通过“义网通办”向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申请经营性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审批,谁知没多久,执法局廿三里大队的执法队员到他店里进行临时占道审批现场核查。刘某很纳闷:“以前临时占道审批程序很简单,只需网上通过,为什么这次需要现场核查?”
对此,执法队员解释,因刘某上一次进行经营性临时占道时,未履行告知承诺,在规定审批期限的前一天就开始占道经营促销,被廿三里执法大队执法队员发现。该行为被第一时间对接到义乌市信用体系平台,作为不良信息而扣除单位相应信用积分。同时,根据规定,将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监管力度,在行政审批中不再允许信用承诺,不再享受简化程序、优先办理、容缺受理。
听完执法队员的解释,刘某懊悔不已,万万没想到因为贪一时之便而失去信用分,从而掉下了“审批直通车”,同时也感叹:“现在真的是信用社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以后一定要严格管理自己的各项行为,积极改正违法失信行为,提升自身的信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