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12月18日讯(记者 龚书弘 编辑 程雄)原来“一切正常”的演唱会突然临时取消,你是否会觉得有猫腻?近年来,义乌及周边县市常有类似的事情发生。让人没想到的是,这些都是一群所谓的“圈内人士”搞的鬼。
从2016年至2018年,他们以举办演唱会名义骗取了金华、义乌等地多家知名企业及有实力老板的钱财。这是国内首起打着举办演唱会名义实施合同诈骗的系列案件,涉案金额超1亿元。
声势浩大的演唱会临时“放鸽子”
2017年“十一”国庆黄金周期间,义乌要举办“2017龙在义乌群星演唱会”的消息不胫而走,许多歌迷在朋友圈内发出了各自的期待。与此同时,义乌城区不少LED显示屏、灯箱、公交车车身等处都出现了演唱会宣传广告,可谓声势浩大,某专业网站票务信息也坐实了这一“喜讯”。
然而,就在当年11月7日,演唱会进入倒计时5天的时候,部分人却收到大麦网发出的“退票信息”,这让已经购票的歌迷“大吃一惊”。消息一公布,全国各地的购票观众开始维权,要求主办方做出合理解释以及赔偿损失,同时网络上也出现了舆情炒作,各种舆论纷至沓来。
对此,中国义乌网记者曾进行多方求证,退票公告上公布的取消原因为“因不可抗力”,此前同样在代理该演唱会票务的票务也挂出了“取消公告”,并在页面上打着醒目的红色“取消”字样。义乌某代理该演唱会票务的机构在朋友圈发布消息称“‘龙在义乌’群星演唱会取消,之前到我这里购买过票的联系我退票。”(义乌的粉丝们注意啦!周日的这场演唱会取消了 )
另外,记者从义乌警方获悉,在这之前,主办方浙江优爱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代表谢某已前往义乌市公安局治安大队,以“演唱会门票销售不理想,如继续举办将造成重大损失”为由,申请取消了演唱会。
“主办方之前来申请举办演唱会后,就一直没有缴纳50万元保证金。”义乌市公安局经侦分局负责人鲍志宏与中队长施晓宏第一时间就关注到了此事,“况且义乌警方针对本次演唱会已经做好安保方案,难道是存在资金问题?会不会有猫腻?”
为此,义乌警方一直密切专注事态的发展。果然,2018年7月,“龙在义乌”演唱会的投资人陈先生来到经侦分局报案,称怀疑本次演唱会压根就是一个骗局。
疑点重重的演唱会存在诈骗嫌疑
陈先生是义乌人,资金实力雄厚,平常也热衷一些大型活动。前几年,陈先生偶然结识了谢某与吴某等人,对方称手上有很多影视圈资源,举办过多场演唱会,让陈先生也可以投资在义乌办一场。
吴某是浙江优爱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谢某是公司负责人,办公地点位于金华市区,公司场面及规模看上去都很有样子。为了增强说服力,谢某等人还拿出自己的手机,里面全是他们和各明星的合影及视频。
陈先生综合考虑了一番后,觉得办演唱会无论对个人和公司都是很好的宣传,而且周期短、回报高,于是答应投资1000万元在2017年举办一场“龙在义乌群星演唱会”。
不过没想到,就在售票及筹备工作如火如荼展开时,谢某却告诉陈先生参演明星档期出现了问题,演唱会无法如期举行,需要取消。
“取消演唱肯定会对我公司和个人名誉带来不良影响,自己面子上也过不去,更何况门票预售已经有400多万元,后续退票问题也很麻烦。”陈先生得知后,态度与谢某等人截然相反,强烈要求如期举办演唱会,并表示只要成龙、薛之谦等明星能够如约出场,举办演唱会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他个人承担。
但谢某等人并不买账,坚持要求取消演唱会,并向陈先生承诺退还所有投资款1000万元,并以一场2018年5月18日的“四大天王”之一的男歌手个人巡回演唱会的举办权和支付200万元损失费作为补偿。
听到这么一说,陈先生又心动了,最终同意“龙在义乌”演唱会取消。同时,为了不扩大影响,陈先生拿出了预售的购票款,全部退回给购票歌迷,“龙在义乌”演唱会一事也随之告一段落。
然而等到去年7月,陈先生发现,不仅原先“龙在义乌”演唱会的1000万元投资款没有退还,举办演唱会也没有任何消息,200万赔偿款更是毫无踪影,谢某的承诺并未如期兑现。
接警后,义乌警方立即展开调查,发现谢某等人从宣传举办演唱会、吸纳投资人参与、投资人投资款去向、直至终止演唱会的整个过程疑点重重,有重大诈骗嫌疑,且参与者中多人有诈骗前科。
PS明星合影找“托”以增强说服力
就在警方调查时,吴某等人也并没有闲着,他们正在物色其他投资人准备下一场演唱会。去年7月下旬开始,义乌警方先后抓获吴某、谢某、周某等5名主要犯罪嫌疑人,一个假借举办明星演唱会进行合同诈骗的犯罪团伙,并摸透了诈骗套路。
据了解,吴某与谢某都是金华人,起初他们确实想通过举办演唱会牟利,但事与愿违,几场小活动下来不仅没赚到钱,还亏了不少,甚至欠下了高利贷,于是几人一合计,不妨假借举办演唱会的名义实施诈骗。
为增强可信度,吴某在金华成立了浙江优爱思文化传媒和金华分秒传媒两家公司,以虚构举办演唱会的名义对外宣传和推广业务,吸引投资人。公司初具影响后,吴某等人就开始物色当地有实力的“金主”,其中不乏多家金华当地的明星企业。
“确定‘金主’后,他们就以周期短、回报高为嘘头来引吸‘金主’的投资兴趣,宣称举办一场演唱会不仅可以在短时间内获得几百万元的收益,还可以对企业起到良好的宣传效果,达到名利双收的目的。”办案民警陈根水说,当“金主”产生兴趣后,他们又会自掏腰包,高价购买一线明星演唱会的VIP门票,谎称是预留票,邀请“金主”亲临演唱会现场实地感受气氛,同时找“托”扮演主办方进行成功经验介绍,并出具其与明星的合影,坚定“金主”投资信心,“而事实上,这些合影很多是PS的。”
陈女士是金华一知名企业负责人。2017年12月,吴某找到陈女士并游说她投资举办演唱会。陈女士开始并不相信吴某,提出要直接与举办演唱会的经纪公司对接。
随后,吴某找到上海一文化传媒公司法人代表芦某,让其一起去诈骗,事成之后分给她20万元。果然陈女士“上套”了,吴某等人以举办演唱会的名义骗走560万元,后这笔投资款被他们用于到澳门赌博、网络赌博以及酒吧高消费等肆意挥霍。
多家知名企业被骗1亿多元
据介绍,此案大多涉及到国内一线知名明星。“他们正是利用了影视圈内的种种信息不对称,才可以屡屡得手。”陈根水说,因为很少投资人会主动去核实,或者说即使怀疑也无法跟明星方核实到位。
当“金主”决定投资后,吴某等人就会为了防止“金主”思想波动,夜长梦多,以共同出资、利润分成的合作方式,先行支付投资款至金主账户,打消其最后顾虑,敲定“金主”投资决心。随后,他们立即以需要先行支付明星定金、场地费用为由,让“金主”将共同投资款打过来,并将其用于挥霍或填补前面“金主”投资款的部分漏洞。
等到演唱会临近时,吴某等人再以演员调整档期、文化部门未审批、门票销售不理想等各种理由延期或取消演唱会。如果投资人要求退款,他们便以拒绝退款、部分退款或者要求联合举办其他演唱会的方式实施诈骗,同时还以举报企业偷税漏税等方式威胁受害者,致使对方不敢到公安机关报案。
当然,也不是所有演唱会都取消,为了让投资人感兴趣,他们也会请一些出场费不是很高的歌手前来。比如2016年,吴某曾以举办韩国某明星组合演唱会名义骗取了投资胡某320万元。但之所以胡某没有报警,是因为他们之后成功举办了一个过气歌手的演唱会,让胡某以为真的是韩国组合档期出现了调整。
据了解,这是国内首起打着举办演唱会名义实施合同诈骗的系列案件。“光嫌疑人手机里的短信、微信、转账记录等信息,我们两个民警就梳理了一个多月。”施晓宏介绍,经过侦查,义乌警方已破获案件10余起,被骗的大多是金华有实力的企业,涉案总金额1亿多元,同时北京、上海、广东、江苏、福建等地多起案件也正在进一步深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