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12月31日讯(记者 罗德慧 编辑 何冬圆)记者从义乌市交通局获悉,2020年1月1日0时起,义乌境内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的优惠对象有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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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总体部署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总体技术方案的通知》(交公路函〔2019〕320号)等要求,浙江省人民政府对我省高速公路收费政策进行调整。
2020年1月1日0时起,义乌境内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的优惠对象调整为安装并使用浙江省发行的ETC记账卡用户的1类客车。1类客车是指9座(含)以下且车长小于6米的客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