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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餐饮服务疫情防控 义乌全市餐饮单位停止提供聚集性餐饮服务

发布时间: 2020-01-29 18:30:49 来源: 中国义乌网 作者: 记者 罗德慧 编辑 童荟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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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义乌网1月29日讯(记者 罗德慧 编辑 童荟颖)记者从义乌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减少人员集聚,防止交叉感染,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今天(1月29日),市场监管局发布了关于加强餐饮服务疫情防控的通告。

  根据通告,疫情防控期间,消费者餐饮消费倡导“五不”:1.不组织饭店聚餐、家庭聚餐及其他各类规模性聚餐活动;2.不参加各类规模性聚餐活动;3.不去人流量大、空气流通差的场所就餐,倡导以外卖、到店自取、网络订餐等方式就餐;4.不食用野生动物,不食用来源不明的食品;5.不大事操办红白喜事,确需操办的一律从简。

  同时,疫情防控期间,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遵守六项要求:

  1.全市餐饮服务经营单位一律停止提供群体性、集聚性餐饮服务。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停止提供20人以上的团体就餐服务,停止大厅堂食、停止提供自助餐服务;小餐饮服务单位停止提供10人以上的堂食就餐服务。对消费者订餐退单等合理消费诉求无条件退款,不得收取违约金。

  2.鼓励餐饮企业强化外卖服务,减少堂食。中外式连锁餐饮及饮品店、奶茶店等餐饮服务单位原则上仅提供外卖、网络订餐、到店自取就餐服务。

  3.农村家宴中心、居家养老中心、上门宴席等各类农村集体聚餐暂停举办。暂停咖啡厅、茶室等带有娱乐性质场所的经营。

  4.严格落实食品索证索票制度。禁止采购、经营、加工制作野生动物、活禽及不明来源的其他食品。

  5.严格落实从业人员防护措施。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含外卖配送人员)体温晨检、午检制度,从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上岗并按口罩有效时限及时更换,严格落实个人卫生、更衣洗手、加工操作等规范要求,避免与呼吸道疾病症状(如发热、咳嗽、打喷嚏等)人员密切接触,外卖配送人员尽量避免与订餐人员直接接触,发现有发热、感冒、咳嗽症状、呼吸道感染的员工立即停止上班并及时就诊。及时掌握员工健康状况,对湖北籍、近期从湖北返回或有接触史的员工,第一时间测温并隔离处置,并立即向属地镇街报告。

  6.严格落实消毒保洁制度。加强餐具、设备、场所的消毒保洁,严格规范餐具消毒,每日对加工场所、就餐区域、人员通道、电梯间、洗手间进行消毒清洁,外卖箱车落实每日消毒并增加频次,定期维护食品贮存、加工、清洗、消毒等设施设备,保持经营场所清洁、通风。对违反要求的,市民可及时拨打电话96150投诉举报。

  
编辑: 童荟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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