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义乌网>义乌新闻>资讯 正文

义乌市住房公积金推出便民惠民新举措

发布时间: 2020-02-26 08:41:50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通讯员 周静丹 记者 卢丽珍
扫一扫加中国义乌网为好友

  中国义乌网2月26日讯(义乌商报通讯员 周静丹 记者 卢丽珍)昨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支持帮助企业尽快复产复工,市住房公积金出台《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受疫情影响出现困难的企业,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至5%或缓缴住房公积金。企业申请时,只需提交申请书,其中说明企业存在的困难及征求职工意见等情况。企业降比的时限暂定3个月,缓缴最长不超过6个月。

  降比和缓缴,企业可同时申请,按相应的时间执行;降比或缓缴期满后,企业应恢复到原缴存比例或足额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同时,为保障受疫情影响缓缴企业职工的权益,对缓缴期满后完成补缴的企业,其所属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视同正常缴存,不影响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降比或缓缴期间,有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应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缓缴期间,原在册缴纳职工视同连续缴存计算贷款时间系数,新增职工从企业完成补缴之日起计算贷款时间系数。

  此外,为有效解决参与疫情防控职工和感染新冠肺炎、隔离或医学观察职工可能无法及时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问题,只要职工提供情况说明或治疗、隔离资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相关款项,公积金中心对其不作逾期处理,不计入公积金信用体系。

  企业和职工需要了解具体办理方式,可拨打咨询电话0579-85458036、85458035。

  
编辑: 童晓
网站简介   |   义乌宣传片   |   版权声明   |   广告刊登   |   诚聘英才   |   技术支持   |   联系我们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自律管理承诺书 金华中国义乌网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057985516611 Copyright ©  www.zgyww.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批准文号:浙网信办[2015]12号   浙ICP备15020224号-1 中国义乌网  版权所有

浙公网安备 330782020013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