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度围绕义乌“一二三发展战略”和“1+2+5”总体布局,11月17日,市检察院出台《关于服务保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
据悉,该《意见》结合工作实际,提出10条服务要求和举措,通过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在实践中增强建设一流自贸区、抢当“重要窗口”模范生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意见指出,要切实增强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的责任担当;树立树牢检察精准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理念;重点惩治影响自贸试验区建设的犯罪;突出加强与自贸试验区建设相关职务犯罪的办理;做优刑事检察推进知识产权“一体化”保护;做强民事检察保护自贸试验区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做实行政检察推动自贸试验区相关行政争议化解;做好公益诉讼纵深推进“巡回式”基层检察室履职;深化综合法律服务提供优质“法治产品”;强化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工作落实与专业队伍建设。
一直以来,市检察院持续严惩针对电子商务企业恶意刷单等犯罪,持续利用检察白皮书等形式深入市场管理,高度重视对涉及自贸试验区推进中的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落实“一企一档”,组建服务民企讲师团开展“面对面”服务,并大力加强惩治涉市场经营户的虚假诉讼等等。下一步,市检察院将积极履职,找准检察工作与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切入点、联结点,全面做好服务保障,以更优质的检察产品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迈向更高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