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2月3日讯(记者 龚书弘 编辑 童荟颖)近期,各类网络平台都在传播“某地将解除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一是为了增加年味,二是认为烟花对疫情有所谓的“消毒”功能。
随后,不少地方均出面澄清,当地将继续实施“禁燃“规定,并表示所谓的“消毒”功能纯属谣言。
今天(2月3日),记者从义乌市公安局获悉,为保障国家、集体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防止环境污染,维护社会秩序,保证机场和飞行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今年将继续在城区和重点区域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由于今天是立春,义乌有习俗要燃放烟花爆竹迎春接福,但依据规定,禁燃范围内的市民,切勿违规燃放,今晚我们也将加大巡查力度,确保社会安全。”义乌市公安局治安大队相关负责人说。
具体规定如下:
一、禁止范围
(一)城区
环城南路—环城西路—机场路—雪峰东路—商城大道—城中北路—银海路—西城北路—诚信大道—稠州北路—大通路—S310省道—银海路—商博路—江东路—广福路—南山路一南门街—环城南路(闭合范围)
(二)机场净空区
1.机场、义乌国际生产资料市场;
2.北苑街道的凌云社区(凌云二、三、五、六、七、八区)、爱民社区(凌云一区)、原金山脚村、王高畈村、前洪村、经发社区(宇宅口村老村)、王村自然村;
3.后宅街道的起航社区(上河、十二山头、后里)、北站社区(何界、溪坦、叶宅、西何、山塘)、群英社区(下畈、永宁、雅楼、红塘畈)、黄龙居委会、宅二居委会、后毛店村、以及环城路以北的后宅工业园区、拆迁安置区(九州、前毛店)、德胜小区、汽车城;
4.城西街道的山翁村、隔渎村、横塘村、协和殿口村、西景园、西景悦府;
5.稠江街道的香溪社区(官清畈村、龙回村)。
(三)重点场所
党政机关、军警部队、汽车站、火车站、医院、学校、敬老院、市场、文物保护单位、易燃易爆物品仓库、输变电设施、山林、园林、各公墓、骨灰堂、节地生态葬区和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防火区域。
二、本通告所称的烟花爆竹,是指能产生烟光、声响的烟花、鞭炮、爆竹、礼花弹等。
三、在“禁止范围”区内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四、违反本通告,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局等行政主管部门分别在法定幅度内从重从严处罚。
五、对违反通告规定,阻碍、拒绝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视情节轻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治安处罚,直至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各镇、街道和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局、教育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发展委、国资办等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做好“禁燃”工作。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社会居委会、学校及有关行政村要积极配合做好“禁燃”的教育、宣传和其他协助工作。
七、对违反通告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加以劝阻,并向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