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
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义乌网>义乌新闻>专题>义乌网络辟谣平台>权威辟谣 正文

休了产假、工伤假,就不能休年假了?权威回应来了

发布时间: 2021-04-09 09:54:37 来源: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微信 作者:
扫一扫加中国义乌网为好友

  休了产假,或者因治疗工伤休了假,当年还可以休年假吗?

  人社部劳动关系司: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2008年9月18日施行)明确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因此,满足休带薪年休假条件的职工,依法享受的产假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编辑: 童晓
网站简介   |   义乌宣传片   |   版权声明   |   广告刊登   |   诚聘英才   |   技术支持   |   联系我们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自律管理承诺书 金华中国义乌网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057985516611 Copyright ©  www.zgyww.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批准文号:浙网信办[2015]12号   浙ICP备15020224-1号 中国义乌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