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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部分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

发布时间: 2022-03-18 13:45:28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义乌商报记者 骆红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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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6日至17日,记者跟随市疫情督导组工作人员随机暗访部分专业市场、快递物流企业、高速口、酒店等场所,发现部分市场、企业商户仍存在疫情防控落实不到位、管理松散等问题。

  3月16日,疫情督导组工作人员来到义东农副产品物流中心检查。检查中发现,该市场台账中没有写明市场工作人员疫苗接种时间,未标注核酸检测结果。按照规定,经营进口水果的主体要登记物品销售台账。位于该市场的毫远水果店,店主未登记售出进口水果的台账。在义乌果品市场,场内工作人员可凭借佩戴的证件直接进入市场,管理人员每日向场内工作人员发放健康信息卡。督导组工作人员随机抽查了进出的工作人员,发现个别人员佩戴的证件信息和本人不相符,未能做到一证一卡(出入证和健康信息卡)。在后宅二手车汽车交易中心市场内,存在未佩戴口罩或口罩佩戴不规范的现象。

  当天下午,疫情督导组工作人员又随机检查了临近国际商贸城的几家宾馆和酒店。位于工人北路598号的皇轩大酒店,酒店入口处虽有人员值守,门口张贴着“义乌防疫”二维码,但是值守人员未要求进出人员扫码;在工人北路1167号的温德姆国际酒店,门岗人员未主动要求进出人员扫码。在工人北路987号的蓝蒂精品酒店,镇街送隔离人员到达酒店时未讲清隔离政策,隔离人员不清楚隔离期限。

  3月17日,疫情督导组工作人员来到稠江街道龙海路8号的顺丰物流(电子商务产业园),园区的综合办公楼和后勤部门部分工作人员缺少3月15日核酸检测记录。食堂消杀人员未经专业培训,对于消毒液配比、操作规范和防护措施等消杀要点不了解。该园区综合办公楼部分场地外包出租,人员混杂,未将承租公司或承租商户纳入物流企业疫情防控规定等同管理。

  位于香溪路与四海大道交叉口的韵达速递(义乌产业园店),其二号库流水线缺少3月17日消杀记录。部分从业人员进行分拣作业时未按规定佩戴口罩和手套。

  
编辑: 童荟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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