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3月25日讯(记者 方维 通讯员 孙春燕 编辑 童晓)污水直排,小到在城市道路上排放洗车水,大到工地泥浆水直排污染河道,很多司空见惯的行为,正悄悄影响着我们的生活环境,走好治水治污之路任重道远。连日来,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廿三里大队查处了多起污水直排的案件。
近日,廿三里大队执法人员巡查至廿三里街道通宝路与开元街交叉口时,发现该段的前溪支流水质异常浑浊,执法人员沿着河道找到了排水口,此时排水口仍然在排放泥浆水。经现场勘查,执法人员发现通宝路与开元街交叉口东南侧地块项目工地将场地内的泥浆水排放到了前溪内。
随即执法人员找到了该工地负责人赵某。赵某表示,因近日连续降雨,导致基坑内渗出大量水和部分地下室回填土混合成泥浆水,由于工期较紧,基坑内积水较多无法施工。当日他安排施工人员使用水泵将基坑内的泥浆进行清理,因场地内有一排放管道口连通前溪,造成了前溪河道的污染。
经初步调查,此次排放泥浆行为时间约20分钟,排放泥浆水约10立方米,造成下流河道污染长度约100米。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七条,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的规定。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查处中,办理该案的执法人员表示,执法部门拟对该企业作出罚款人民币3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之前一直以为排放洗菜、洗水果的水到路上是件小事,我们都习以为常了。没想到却是违法的,我一定牢记这次教训。”经营户虞某说道。近日,其因图方便直接把店面人行道当成洗菜场、洗碗场,各种生活污水横流门前人行道而受到了行政处罚。根据《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规定,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四)在道路上排放污废水,倾倒垃圾及其他废弃物,堆放、焚烧、洒漏各类腐蚀性物质。当事人虞某受到了罚款人民币5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水是生命之源。廿三里大队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廿三里大队将继续高标准严要求地助推污水“零直排”工作,抓好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巩固美丽城镇和五水共治的建设成果,并呼吁市民珍惜水资源,保护水环境,从点滴小事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