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旅馆业的疫情防控工作,织牢织密我市社会面疫情防控网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规定,现将旅馆业管理的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所有旅馆务必严格落实“四实”要求,按照“实名、实时、实情、实数”标准对入住人员做好登记,严禁一人登记多人入住、冒用他人身份登记入住情况发生。
二、旅馆要安排专人在所有入口处引导开展人员扫码测温工作,在严格核验入住人员身份后,对入住人员做好“一人一档”健康档案,并按要求做好健康观测。
三、所有旅馆前台工作人员要对入住人员认真开展健康码和行程卡核查工作,发现健康码红、黄码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入住,并立即报告辖区镇街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处置;对行程卡带*人员,要认真核查行程轨迹,确认未到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情况后,签订承诺书并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后接待入住。
四、严格旅馆内部管理。所有旅馆要做好公共区域环境卫生、落实员工检测登记、定时消毒等日常防疫管理制度。所有旅馆从业人员要完成疫苗接种,如发现咳嗽、发热等症状的,及时到定点医院治疗。
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大对旅馆业巡查力度,一旦发现违反相关规定或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一律依法从严从重查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形,可以拨打公安机关110报警电话进行举报。
特此通告。
义乌市公安局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