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市司法局获悉,中共浙江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关于表扬2021年度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优秀单位的通报》,义乌市被评为全省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优秀单位。
据悉,2021年以来,我市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提出的目标任务,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近年来,我市在法治工作方面获得的省级奖项较多,硕果累累。这得益于在改革引领的法治环境下,我市积极构建智慧政务新场景、自贸区法治建设新机制和社会治理新平台。此外,为完善体系、强化监督,我市构建了“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体系,开展“监管一件事”试点,打造“综合执法+未来社区”子场景;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开展“三项制度”落实专项督查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建立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协调机制,开展执法监督活动等,营造良好的义乌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