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4月8日讯(通讯员 宗琳玲)4月6日,一白色奥迪轿车因违规停在义乌市消防救援支队东洲路消防救援站车库门口,被交管部门罚款150元。当被问起违规停车的原因,女车主竟回答:“车库门关着,我以为消防站放假了!”
“小山坡起火,请迅速前往处置……”4月6日13时35分许,东洲路消防救援站接到了义乌市消防救援支队119指挥中心警情调派,正在午休的消防员立即从床上蹦起来,像离弦的箭一样冲出宿舍。当消防车准备驶出车库时,却被一辆白色奥迪suv拦住了去路。
“车子刚好就停在车库门口,把出警的路堵得死死的。”东洲路消防救援站副站长方俊超说,消防车边鸣笛边喊话,并没看到车主前来,车里也未预留电话号码。救援时间已经被耽搁了将近5分钟,队员们不得不取来挪车工具将车挪出黄格区,并联系交警部门前来处理。
所幸,小山坡上只是杂草起火,并没有人员被困。等消防救援人员处置完火警归队时,辖区交警已经与车主取得了联系,要求对方马上到场将车开走。几分钟后,一位女子急匆匆赶来,称因为看到消防车库门关着,以为消防站放假了,就图方便停在了这里。
“消防救援队伍24小时都有人员在岗在位,确保及时高效应对突发险情。堵塞消防通道耽误消防车出警灭火,会直接威胁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消防救援人员和交警的共同教育下,女车主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和事情的严重性。她连声道歉,并表示接受批评及处罚。
“东洲站地处工业区,周围车位紧张,常有人将车停在消防队车库门前,多次阻碍消防车出警。如果看到,我们都会进行劝阻;如果遇到违停车主不在的情况,我们会联系交警,情况紧急会直接把车移走。”副站长方俊超无奈地说,“消防车库门口是消防车救援行驶的最重要路线,一旦发生火灾,违法停放的车辆将成为消防救援生命通道的‘绊脚石’。”
保障消防通道畅通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更是一份事关生命安全的神圣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