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4月28日讯(记者 方维 编辑 童荟颖)做好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是对服务业纾困扶持的重要举措之一。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有效帮助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恢复发展,昨天(4月27日),浙江义乌港有限公司发布《关于给予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国有房屋租金减免的通知》,切实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租赁合同存续期,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承租户在2022年租期不满一年的,减免金额根据实际租期按比例享受减租。
间接承租国有企业房屋的,原则上转租方不享受减免。对于转租国有房屋的,要把减租政策有效传导至实际承租人。其中,转租方为国有企业的,减免与实际经营承租方签订的合同全额租金,转租方负责减免租金溢价部分;转租方为非国有企业的,相关责任主体应与转租方协商,确保将其减免租金全部落实到实际经营承租方。
通知显示,符合条件的单位需在4月28日至年5月12日及时提交相关资料至义乌港商务办公楼B座31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