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5月11日讯(义乌商报记者 王婷)5月10日从市场监管局获悉,即日起义乌市将开展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行为专项治理,紧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点整治网络直播营销中含有导向错误、虚假宣传、虚构交易或评价、刷单炒信、宣称“神医”“神药”广告、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侵犯知识产权等十方面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监管。
近年来,网络直播营销行业发展迅猛。与此同时,营销无底线、虚假宣传等各类问题时有出现,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制约行业健康发展。
在专项治理行动中,市场监管局将在5月底前组织一次集中行政指导,约谈辖区内所有网络直播平台、直播间运营机构、直播营销服务机构,明确法律责任和行为规范,划清监管红线,督促其开展全面自查自纠,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同时,要求直播营销服务机构、较大直播间运营者建立合规经营培训制度,推动网络直播营销人员《互联网营销师》培训认证及直播间承诺、亮诺、践诺工作;引导直播营销服务机构、较大直播间运营者从源头上规范对直播营销货品的选品、品控,加强直播电商货品及供应链基地的产品抽检工作;直播营销平台建立便捷高效的投诉举报和争议在线解决机制,完善消费纠纷快速处置、先行赔付、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专项治理,义乌将结合正在开展的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亮剑”行动及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专项治理等工作,集中执法资源,强势推进执法整治,坚决从严查处直播平台责任不落实、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售卖假冒伪劣商品、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侵犯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虚假违法广告、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同时落实行刑衔接相关要求,发现涉嫌犯罪的网络直播营销案件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更好地发挥刑事打击的惩戒威慑作用,营造网络直播营销领域“不敢违法”“不能违法”“不想违法”的治理效果。
据介绍,在强化执法惩戒的基础上,义乌还将实施信用惩戒,将未按时年报、未在责令期限内公示、公示信息虚假、查无下落的网络直播营销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纳入义乌市公共信用评分体系,对主体扣3分的法人信用分,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扣6分的个人信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