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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中老年代理商 涉案金额超670万元 义乌查处多起涉老领域违法案件

发布时间: 2022-05-26 10:06:27 来源: 中国义乌网·义乌商报 作者: 记者 龚书弘 通讯员 胡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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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义乌网5月26日讯(记者 龚书弘 通讯员 胡惊 编辑 童晓)将普通食品宣称为具有保健功效乃至治疗疾病的药品、捏造内容对普通服务开展有益性宣传……随着社会老龄化程度加深,越来越多保健、养生商家瞄准了老年人市场,针对老年人提升生活品质、保持健康等需求,开展商品和服务营销。

  近日,义乌市市场监管局聚焦与老年群体日常消费密切的相关领域,重拳出击,查处多起涉老领域违法案件。

  “我购买了一款产品,商家说什么病都可以吃,还可以返利,这是合法的吗?”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后,立即前往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核查,现场发现该公司以招收代理商的方式销售“好即”蛋白固体饮料(普通食品),并设置了四个级别的代理商等级和一系列奖励模式。本质上是发展各级代理商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业绩作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属于传销的违法行为。

  同时该公司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有多篇介绍其销售的“好即”产品的推送文章,比如《肽对糖尿病的好处》《肽是如何“干掉”肿瘤的》等,多有直接或间接描述当事人所销售的“好即”产品具有治疗疾病等功效的内容,而当事人销售的“好即”产品为普通食品,并不具有治疗疾病的功效,当事人也无法提供相关的证明资料,均为虚假广告。

  “当事人的经营策略目标明确,重点针对中老年群体,采用传销的经营模式,辅以虚假广告宣传,以能赚钱、能治病的噱头,蒙骗并发展了一批中老年代理商。”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介绍,至被查获止,已有各级代理商700余人,涉案金额达670余万元。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义乌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处罚款538400元,没收违法所得5371797.11元。

  商家必须对自己发布的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无论什么渠道发布的广告都概莫能外。义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在电商平台从事食品、保健食品销售。为了使其销售的“修正鱼油胶囊”保健食品快速得到消费者认可,该公司设计制作了广告详情页,使用了“调解三高”“调整血脂血压”“增强免疫力”等文字和图片。“该款商品属于保健食品,功效为辅助降血脂,不具备该公司宣称的治疗功效。”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介绍,该公司在明知的情况下仍做出虚假宣传,利用中老年群体信息不对称,推广产品扩大销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义乌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处罚款12000元。

  伴随着保健食品越来越为大众所接受,养身保健服务行业也悄然兴起。号称能强健身体、甚至治疗疾病的养身保健服务真的“靠谱”吗?老年人可以放心选择吗?

  义乌某养生馆为了推广服务,在广告中打出“氢气具有选择性中和羟基自由基和亚硝酸阴离子的作用,这是氢气对抗氧化损伤治疗疾病的基础”“每天吸氢45分钟,改善人体细胞活力中和有害氧自由基,大健康新趋势”“潜水员呼吸高浓度高压力氢气,没有发现任何不良反应”等内容。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该养生馆负责人无法提供任何可验证的证据,“高大上”的广告词原来只是“忽悠”。市场监管局对该养生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

  “义乌将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加大对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消费欺诈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市民,应认真辨别食品和药品,切勿轻信食品、保健食品等具备治病的神奇疗效。若大家发现涉老领域虚假宣传违法行为、涉老领域虚假广告违法行为和其他各类违法违规营销行为,请拨打举报电话96150、12315。

  
编辑: 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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