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7月8日讯(记者 蒋守洋 通讯员 虞趣旺 编辑 童晓)7月8日,义乌苏溪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成功办结两起未经登记在重点管理区饲养犬只案件,分别对当事人作出罚款750元的行政处罚。这是苏溪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挂牌成立以来,首批以苏溪镇人民政府名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普通程序案件,标志着苏溪镇“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据悉,苏溪镇作为义乌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试点镇,将综合执法改革作为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通过构建“1+4+8+X”执法体系,实行“常驻+派驻+协同”办公模式,实现村社网格执法力量全覆盖,有效破解基层治理“看得见管不着”难题。
“以往,镇里发现流动摊点,苦于没有执法权,只能进行口头教育和劝离,整治效果不理想;而现在,我们能直接对流动摊点违法经营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解决问题更高效、更便捷了。”苏溪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人表示,自6月30日起,苏溪镇集中行使19个领域616项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不仅提高了执法效能,也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
接下来,苏溪镇将加快改革步伐,规范案件办理,提升办案质量,完善多跨协同衔接机制,打造具有苏溪辨识度的“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硬核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