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7月21日讯(义乌商报记者 傅柏琳)7月19日,金华市人大常委会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组来义乌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董利明陪同。
执法检查组前往义亭镇缸窑村,实地检查了粮食安全、产业发展、乡村治理、文化传承等场景,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关于我市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以下简称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是“三农”领域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法规,为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共同富裕提供了法律保障。我市以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的出台实施为契机,围绕共同富裕大场景和众创和美乡村主题定位,将乡村振兴列为全市“138”战略的八大新场景之一,成功入选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首批试点单位、新时代乡村集成改革首批试点单位。
在认真听取汇报后,执法检查组认为,义乌全面深入贯彻执行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政治站位高、举措得力务实、工作亮点突出。执法检查组表示,乡村振兴是一项长期的历史性任务,要增强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强化人才、资金、土地等要素保障,总结经验,大胆探索,进一步提升法律法规实施的综合效益,以法治建设推动乡村发展、以法治思维引领乡村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