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人喜领结婚证
昨日,市婚姻登记中心恢复办理婚姻登记业务,迎来婚姻登记业务办理小高峰,仅上午半天就有22对市民前来办理婚姻登记手续。
当天上午,记者在市婚姻登记中心看到,前来办理婚姻登记业务的市民都自觉佩戴口罩,依次扫场所码,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健康码和核酸采样证明,待工作人员核查并测温后,有序走进大厅办理业务。
吴先生和章女士是众多办理婚姻登记业务中的一对新人,两人预约好时间后提前半小时来到市婚姻登记中心,拿着事先准备好的结婚登记材料,前往窗口办理业务。通过初审、受理、审查、登记等流程后,工作人员将结婚证递到两人手中,并为这对新人送上美好的新婚祝福。“我们原来计划今年8月8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可没想到,受疫情影响,婚姻登记中心暂停办理业务,打乱了我们的计划。我俩心里一直想着这件事,得知今天恢复办理业务,就早早过来了。”吴先生说。
市婚姻登记中心主任龚君婷介绍,恢复婚姻登记业务首日,尽管前来办理业务的人不少,但现场忙而不乱。该中心一大早就对办事大厅进行消毒,前来办理业务的市民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入大厅,自觉保持2米以上安全距离,不扎堆、不聚集。
据悉,为了避免人员聚集扎堆,减少婚姻登记场所人员滞留时间,婚姻登记中心按照“预约办理、分时分段、错峰登记”原则,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婚姻登记工作。婚姻登记当事人提前2—30天通过“浙里办”App或“义乌婚姻家庭”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原则上只办理预约登记业务,非预约暂缓受理。婚姻登记当事人按照预约时间段到达,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同时配合“一扫三查”(扫场所码,查健康码、行程卡、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符合条件的方可进入登记场所。
市婚姻登记中心提醒:因疫情防控暂停办理婚姻登记期间(8月8日—19日)已成功预约离婚申请而未能受理的,受理时间凭预约成功短信可顺延至8月31日。对于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未能办理离婚登记业务的,可现场预约重新办理离婚申请。疫情防控期间,非必要谢绝陪同人员进入婚姻登记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