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法院的判决,我这两个外孙的户口终于有了着落。”8月31日,当法官再次联系吴大娘时,吴大娘开心地跟法官说,她的两个9岁外孙小宇、小皓(化名),正在认真做入学前的准备,两人表示已经迫不及待想去上学了。
原来,吴大娘的女儿周某与陈某同居期间,生育有一个女儿、一对双胞胎儿子。双方感情恶化后,就解除了同居关系,并达成协议:女儿由周某抚养,两个儿子由陈某抚养;因陈某工作原因,两个儿子暂时由周某抚养,陈某每月支付1200元抚养费。
但陈某远在福建打工,在支付2万元抚养费后,就再未支付抚养费也未带走小宇、小皓。周某也已改嫁,并育有三个女儿。陈某、周某都表示经济条件不好,无力负担小宇、小皓,也不配合为小宇、小皓办理落户手续。
“因为种种原因,小宇、小皓这么多年一直没能落户。”吴大娘心痛地说,眼看年龄越来越大,同龄孩子都要读小学三年级了,两个外孙却因为户口问题一直没上学。无奈之下,她于今年6月向义乌法院起诉,要求变更监护权。
收到起诉状后,义乌法院快速立案。承办法官与其他当事人沟通后,将此案优先排期开庭。义乌法院充分调查后认为,陈某、周某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导致小宇、小皓至今尚无户籍,严重损害了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小宇、小皓的生活起居,一直由吴大娘照顾,两人也希望继续跟随吴大娘共同生活。陈某、周某也同意由吴大娘行使监护权。
今年7月7日,义乌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支持吴大娘的诉请,由吴大娘行使小宇、小皓的监护权。随后,义乌法院又积极联系相关部门,将小宇、小皓的户口落在吴大娘的名下。案件从立案、开庭审理到判决,仅用时21天。该案件的快立快审快结,为小宇、小皓在今年9月开学前,完成落户、学校报名等事项,提供了充分的准备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