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义乌网4月27日讯(记者 陈珊珊 编辑 童荟颖)“我没有犯任何错,公司为什么无缘无故解雇我”“他经常在工地和工友吵架,严重影响工程进度”……近日,在义乌后宅街道矛调中心的调解室里,龙某与前公司相关负责人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据了解,今年2月份,龙某无故被公司解雇,前去讨要说法时,与公司部门经理发生争吵,一气之下从公司工地5米高坡度直接跳下,造成腰椎骨折。龙某要求公司方立即发放工资,并赔偿全部费用共计6万元。该公司称龙某受伤是个人行为,公司只能出于人道主义补偿2.5万元。
经村调委会多次调解无果,双方走近后宅街道矛调中心寻求帮助。调解员叶富棋接案后,多次联系龙某和公司相关负责人了解情况,详细弄清了纠纷缘由。4月19日,叶富棋将双方约至矛调中心进行调解。
“依据法律法规,公司认为龙某不能胜任工作立刻就解除了劳动合同,并未履行提前30日告知的程序,这属于违法解除行为。龙某被无故辞退,因走正确的维权途径解决,此次过激行为应由个人承担全部责任。”调解过程中,叶富棋始终保持中立地位,以化解矛盾为出发点,为劳资双方介绍政策、解读法律,平衡双方诉求。
经过悉心疏导,双方当日达成和解,公司方同意一次性补偿龙某后续治疗费用、误工费及剩余工资在内共计3.6万元,同时承担龙某住院花去的51478元治疗费用。随后双方在调解员的见证下签订了和解协议。至此,这起矛盾纠纷被成功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