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市整治办发出通知,决定对全市各镇街进行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成效综合评价,进一步迭代深化“四化四开路”战法,持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此次评价工作实行百分制,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台账查阅、现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期间,按照“1+2+1”递进模式,“1”指的是由各镇街全面自评,“2”是由市级7个督导组评价+7个专项牵头单位专项评价,“1”是由整治办综合评定。
评价内容围绕“全覆盖、全闭环、铁措施、铁手腕、自查自纠(宣传五进)、常治长效、特色工作、生产安全事故”8个维度,清晰制定评价指标,分层级开展量化评价。评价结果按照“达标、不达标”划分,其中量化指标得分90分以上的(含90分)为“达标”,90分以下的为“不达标”;各镇街自评得分未达90分的,原则上综合评定为“不达标”。
在严格落实全省评价指标的基础上,此次评价分工作指标、特色工作、事故指标、否决项指标四部分。其中,工作指标为100分;特色工作为加分项;事故指标为扣分项,区分事故起数、亡人数和事故等级情况扣分;否决项指标是对较大及以上事故实行“一票否决”。
根据计划安排,本项工作分镇街自评、督导组督导评价、七大领域专班专项评价、整治办综合评定四个阶段进行。6月30日前,市级督导组按照指标内容,综合督导情况,对照量化评价指标表逐项如实填写自评自查情况并进行评分;七大领域专班对各镇街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价,将14个镇街分为A、B、C三档,其中工作开展情况较好的3个镇街定为A档,工作开展相对落后的2个镇街定为C档,其余9个镇街为B档。7月5日前,市整治办汇总相关内容后形成综合评估报告,明确各镇街“达标”或“不达标”,经审定后予以通报。
根据评价结果,市整治办对综合评价“达标”镇街转入常态化监管,持续深化相关行动;对“不达标”的镇街,将约谈相关镇街负责人,深入查摆存在问题,并实行挂牌督办,限时完成整改。需要提醒的是,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责任不落实、措施不落底等突出问题,市整治办将综合运用警示通报、专项督导、责令整顿等方式督促提升;对弄虚作假、瞒报谎报的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等惩处,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